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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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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李维华:不要做杀兄弟的皇帝! 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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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李维华



声明:本文已发表于《中国经营报》10月期,转载务须注明!





特许经营的名声似乎一直就有些污点,比如做传销的打着特许加盟、连锁销售的旗号干着坑蒙拐骗的无耻勾当,一些只有概念或甚至概念都没有的骗子以“盟主”的名义疯狂地圈揽加盟费……。

但无论如何,受伤的总是那些渴望发财、渴望成功、渴望事业、渴望更好生活的加盟商。

如果说上述的那些骗子是在“光明正大”地骗和“堂而皇之”的无耻的话,时下却有另一种极隐蔽的不易被察觉的骗,这种骗同样使特许经营的名声受到了玷污,而且在有些时候,这种玷污会更甚之。

这种隐蔽的骗是什么?比如,我刚刚看到了一则新闻,说是某餐饮企业在某地开设了直营店后,对媒体这样解释其直营店的“优秀”的:我们的原料将实现统一配送,这是那些原加盟店做不到的……。

这样的解释实在是让我愕然!

我想问这家盟主的是:你知道不知道你做特许经营时,为加盟商配送基本的、核心的原料是你的最基本义务之一?如果不能保证给加盟商的最基本的配送,那说明你根本就没有把自己的品牌当回事,你根本就不懂如何做特许经营,你根本就不在乎消费者是否能品尝到你那一贯号称的美味食品,你根本就不在乎需要依赖你的美味食品才更有可能赢利的加盟商是否能成功地因加盟了你而赚钱或甚至仅仅是收回成本!——既然你有这么多的根本不在乎,试问:你为什么要发展加盟商?你发展加盟商的目的究竟何在?

更何况,这位盟主企业的副总经理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们企业在该地还依然有几家没到期的加盟商,这些加盟商们还依然需要在市场中继续生存几年!可是,当这句话通过媒体传播到社会大众时,它会给社会大众、给消费者怎样的暗示呢?这就等于是告诉消费者,另外的几家依然存在的加盟商的产品是不行的!这不等于是直接砸了依然存在的几家加盟店的生意吗?

我不由得想起了“过河拆桥”这个词,当初的盟主通过发展加盟商的形式在该地形成了影响、传播了品牌理念,不管他们做得好与坏,至少有一点必须肯定的就是:加盟商交给盟主企业数目客观的加盟费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其实应该有盟主的培训和其余支持才对)使盟主的这个品牌在加盟商的当地有了知名度!至于说加盟商没做好,污损了盟主品牌的说法,我只同意一半,为什么?因为这个污损的结果发生的原因至少有一半是要盟主承担责任的!盟主对加盟商缺乏应有的培训、配送、督导等支持。古语云:教不严,师之惰。作为类似于老师的盟主,加盟商即你的学生没有成功、或者做出了违反了品牌的事情,你难道不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吗?

记得在我和友仁居火锅连锁的老板于总在从其河南加盟店开业典礼回来的路上,我们在谈到这个话题时,他也是非常反对有些盟主的对加盟商的不负责任的“利用”行为,为此,他还拿“皇帝”做了比喻,并曾经给我说过这样一句话,“皇帝是做什么的?皇帝是杀哥们的!”简单的一句话却切中要害。回顾中国的几千年历史,有些皇帝们(其实可能是大部分)确实如此,他们在靠着兄弟们的浴血奋战打下江山之后,转过头来就铲除这些曾经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们,杯酒释兵权、火烧庆功楼等等都是这样的典型事例。其行为怎“卑鄙”一词了得?!

可是,读者朋友们难道没发现吗?我们的一些类似于上述例子中的盟主,在过河拆桥这个方面似乎和杀兄弟们的皇帝是一样的!

因此,我要给那些已经做了,或准备做特许经营的盟主们一句忠告:不要做杀兄弟的皇帝!

类别:渠道管理 |   浏览数(1090)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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